申江税法速递(2022年5月)

杨森律师

2022年5月,本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了多项税收相关法规文件,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本月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本月发布的税收法规政策数量不多、重点突出、多为前期退出的税收政策的持续推进,对纳税人具有重要的影响,笔者特对本月相关部门发布的税收法规做一简要回顾,以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一、 增值税税留抵退税政策

1、 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重要程度★★
2022年5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继2022年4月17日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之后,进一步加快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进度。
较之17号公告,19号公告对大型企业,规定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大型制造业等行业的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款的时间提前至2022年6月30日。申请时间提前了3个月,有望缓解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的资金困难。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参照执行,享受政策红利。
2、 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
重要程度★★★★
2022年5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范围行为的公告》(税总稽查发〔2022〕42号),要求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
42号公告指出了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政策背景。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稳定经济大盘、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关键性举措,税务、公安、检察、海关等部门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留抵退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留抵退税政策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公告规定,六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留抵退税工作的部署和工作重点,联合选取骗取留抵退税重点案源,各地六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各地六部门机关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关注增值税留抵退税落实中的各类风险,对各类恶意骗取留抵退税、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以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案例,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查重处。六部门将发挥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实现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全链条、一体化打击。
同时,公告也强调了打击涉税犯罪应在法治轨道运行。强调了对法律的准确适用,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适用刑法。对于初犯、偶犯、及时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的实体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42号公告的内容非常重要,2022年度企业申请留抵退税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税务工作,通过留抵退税,企业将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但企业经营中积累的发票风险和偷税风险也将加大,对于广大企业纳税人,应重视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带来的税收风险,积极自查,学习理解本公告的政策内涵,以便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税收风险。

二、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重要程度★★
2022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公告对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行了规定。
通知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在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将降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如符合可选择暂时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企业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企业应注意对发生的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金额的判别,并妥善保管好留存备查资料,降低相关的税收风险。


三、 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重要程度★★★
2022年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对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通知规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将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到到以产业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通知附有具体行业名单)。缓缴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可申请缓缴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门,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申请缓缴的企业应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等条件,各省份应结合地方实际和基金承受能力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各省还可根据当地情况,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进一步扩大缓缴社保费的行业企业范围和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一方面是暂时缓解了企业缴纳社保费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企业渡过当前应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局面。一方面,通过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稳定就业、鼓励企业减少裁员,帮助企业和员工共渡难关。因应当前受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对企业社保费的缴纳做比较的调整,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本项政策是当前减税降费政策组合拳的一部分,企业应参照自身情况,积极享受。


四、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
重要程度★★★
2022年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对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进行了公告。
公告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单价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我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如一辆乘用车应税价格为30万元,车辆购置税则为3万元,本次减征力度为1.5万元。本项政策为了刺激我国乘用车市场的销售和增长,对于有购车计划的纳税人来说,是不错的政策红利,纳税人应注意政策的窗口时间,积极享受政策。


五、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1、 税收政策指引
本月税务总局发布了《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税收政策指引。
该批税收政策指引系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梳理,按照不同政策主题编写的包含企业相关税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指引。编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务总局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中“政策及时送达”的要求,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便于企业及时了解现行有效的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2、“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实现清单
国税总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公布了233个可在网上办理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服务。
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税务登记等事项都可通过“非接触式“的方式办理,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也便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
小结:

本月发布的税收法规聚焦于当前受疫情的经济形势,反映了我国经济大盘企稳和大规模扶持经济困难企业的政策导向。5月以来,因新冠疫情影响,上海的经济增长陷入低谷,大量的企业陷入经营困难,国民经济发展失速,亟需税收政策在内的政府政策支持。针对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大规模实施有望给陷入低谷的企业提供帮助,相关部门出台了社保费缓缴和失业稳岗的支持政策,帮助陷入经营困境的特困行业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稳岗留员,帮助企业渡过眼下的难关。
为保障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顺利实施,国税总局、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了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间在查处涉税犯罪方面,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将是税务总局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重点。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企业的发票管理、收入确认、税务申报等多个税收环节,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广大纳税人应注意留抵退税可能带来的税收风险,加强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做好税收风险应对。
从本月出台的税收新规可以看出:

  1. 增值税的期末留抵退税是当前税务部门重点实施的税收支持政策,为保持该政策的效果,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等部门将加强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税务处理将面临税务机关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为避免申请留抵退税而带来的增值税发票风险和偷税风险,对纳税人在税收遵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人应认识到留抵退税可能面临的税收风险,加大自查力度,对自身的税务问题进行调整,确保在合规的前提下,申请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2.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等部门大量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如何选择和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税收管理粗放的企业来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既存在不能充分享受政策优惠的税收风险,也存在不规范享受政策优惠后续产生的被税收机关要求税收调整的税收风险。外部增加的税收优惠政策考验着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税收遵从是提高纳税人税收风险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3. 税务机关的服务化是今后一个长期的趋势,税务机关将把税收政策更加明确和精准地推向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成为纳税人外部有价值的信息来源,纳税人应认真研究税务机关推出的服务举措,积极享受税务部门的便民措施,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税收遵从。

以上是笔者对2022年5月国税总局等部门出台的税收法规回顾,税收法规的出台反映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和监管方向,广大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深入理解新规的适用,积极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税收风险,以利自身的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