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
博和汉商律师
财税〔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
财税〔2009〕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