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1954年9月29日 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经报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
博和汉商律师
1954年9月29日 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经报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
国税发〔1998〕31号 1998年3月9日 为了加强契税征收机关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配合
财税字[1998]96号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请示》(苏财农税
1998年12月28日 国税函〔1998〕829号 湖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城镇居民委
国税函〔1999〕391号 1999年6月3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
国税发〔1999〕111号 1999年6月4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1999年土地征书
国税函〔1999〕465号 1999年7月8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征收
1999年8月10日 国税函〔1999〕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国税函〔1999〕572号 1999年8月23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监狱管理部门接收土地及
1999年9月16日 国税函〔1999〕613号 青岛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
1999年11月11日 国税函〔1999〕737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以补偿征地
20001年1月17日 国税函〔2000〕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2000年2月28日 财税字[2000]2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本溪金岛
2000年6月7日 财税字〔200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2000年6月19日 国税函〔2000〕468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军队武警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