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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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1994年6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物价局、税务局、供销社(商业厅)、
[1994]财税字第049号 北京市税务局: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一直实
国税发[1994]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
国税发[1994]185号 按照我局国税明电[1993]0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
1994年8月19日 国税发[1994]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
1994年9月20日 (94)财检办字第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收财务
1994年10月18日 财税字[1994]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1994年11月9日 国税发[1994]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
1994年12月23日 国税发[1994]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
为统一税收政策,有利于平等竞争,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务院决定调整部分关税和进
财监字[1995]5号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处《关于国家级新产品增值税
1995年5月15日 国税发[1995]089号 为了及时掌握各地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
1995年6月2日 国税函发〔1995〕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
你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外[1995]062号)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