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60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