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森律师
2021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税收法规,涉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优惠政策和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等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的征收事宜和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笔者特对本月相关部门发布的税收法规做一回顾概述,以便广大纳税人参考。
一、新规发布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管理规定。
2021年5月27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3号),规定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和国际残奥会及其相关实体因从事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相关的工作,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指定清单内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相对应的增值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本月发布了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政策
2021年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对部门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1年第19号),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和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对归入税种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本月财政部、国税总局、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新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1年5月12日,国税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并对征管职责划转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
2021年5月21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规定将自然资源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该项工作自2021年7月1日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四、本月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发布新规,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021年5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三部法规中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扶贫捐赠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小结
本月出台的税收新规数量不多,其中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针对特定重大活动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服务和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顺利举行。
对部门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政策是对特定进口产品的税收调整,以更好的保障国内的油品市场秩序。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划转,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体制改革的要求,税务机关在今后的税费和非税收收入征收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形成规范高效的征收程序,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
对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延长,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于加强扶贫攻坚的力度,通过税收政策的鼓励,吸引和促进社会力量加入到扶贫攻坚中来,帮助重点群体和贫困地区发展起来,实现共同富裕。
以上是笔者对2021年5月国税总局等部门出台的新规回顾,相关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深入理解新规的适用,积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以利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