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司关于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的函

(税管函〔2021〕7号)

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1号),自2021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97%税目产品,适用对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措施项下的特惠税率。H2010参数库协定税率表将同步调整。请各关做好相关政策实施及对外宣传工作。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