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和持续推动,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十四五”期间培育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三、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四、培育措施

  (一)强化梯度培育。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确立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与举措,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改革精神,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三)开展精准服务。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加强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我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五、组织实施

  (一)推荐和初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报送总数不超过200家,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数不超过10家。已列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重点从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组织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参考“佐证材料”(附件2)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二)审核公布。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四)报送要求。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纸质件(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
  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佐证材料(供参考)
  3.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五部分由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填写。第六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六、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六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所在省份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属于□中型   □小型   □微型
所属行业2位数代码及名称:           
具体细分领域4位数代码及名称:           
从业人数 其中研发人员数 
企业类型□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上市情况□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已上市 (股票代码: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已提交上市申请2.拟上市地:□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深交所 主 板□深交所 创业板   □新三板
二、经济效益
重要指标2019年2020年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净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  %
资产总额      万元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
上缴税金     万元   万元
近2年内是否获得新增股权融资□否     □是 如是,请填写金额:      万元
三、专业化程度
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单位:年) 
主导产品类别 
行业领军企业(3个以内)1.              2.                   3.           
是否属于《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四基”领域 □否   □是 如是,请打勾□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如属下列领域,请打勾□5G □集成电路 □新能源 □工业软件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否   □是 如是,请填写“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字以内):                                                             
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否   □是 如是,请填写1.          2.          3.        
重要指标2019年2020年
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及本省排名市场占有率:  %本省排名:    市场占有率:  %本省排名: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比重       %%
主导产品出口额      万美元      万美元
四、创新能力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技术研究院□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企业工程中心□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     □省级
院士专家工作站□有    □无
博士后工作站□有    □无
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个以内)  1.           2.              3.           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字):                           
相关指标2019年2020年
研发经费总额      万元      万元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       %
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重       %       %
拥有专利情况有效专利总数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    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    软件著作权    项。
主持或参与制(修)的标准数量和名称主持制(修)   项参与制(修)   项主持制(修)   项参与制(修)   项
名称:        名称:                 
数字化赋能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是   □否
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是   □否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    (请说明)
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有效期内)1.高新技术企业 □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5.绿色工厂 □   6.质量标杆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8.其他□                 (请说明)。
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五、经营管理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标准全称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选)UL□   CSA□   ETL□   GS□其他 □                (请说明)。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可多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300字以内,请勿另附页)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三、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的荣誉或称号情况等。四、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真实性声明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六、初核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初核指标(请在符合项□ 后面打“√”)分类指标(3选1)a. 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 ,且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 ;b.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 ;            c.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研发投入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重大突破        □ ;
必备指标(6项) 1.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 ;2. 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  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 ;3.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 ;4.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 ;5.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 ;6. 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 。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必填,须盖章)经初审核实:1. 该企业符合“分类指标”中a□ b□ c□ 类要求(三选一)。 2. 该企业符合“6项必备指标”中的   项。 3. 推荐意见:         。(请填“同意”或“不同意”)。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佐证材料(供参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3.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
  4.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专利证、注册商标证,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以及获近三年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附件3
  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企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拟对外发布)是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所属分类(填写附件1“六初核推荐”中“分类指标(3选1)”的字母序号)
1    
2    
3    
    

  说明: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包括: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不含制造业单项冠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