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020年,审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署党组书记、审计长侯凯同志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为主题讲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审计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法治思想。署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署党组成员到署党校和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切实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署党组会、审计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研究讨论审计法治专项工作,并要求审计机关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四是以高度政治自觉接受中央巡视,坚决服从巡视安排,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2020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9万多个单位,为国家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000多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万多项。一是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密切关注就业优先、减税降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创新创业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清理收回、加快拨付或清偿欠款、退还税费,健全完善保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制度390多项。组织开展中央财政2万亿元直达资金专项审计,促进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更加严格规范。二是开展财政审计,推动提高资金绩效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重点揭示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绩效、“三公”经费、往来账款、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中央财政和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至2019年底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摸排,推动将绝大部分资金重新安排使用。开展18个省财政收支审计,揭示地方在收支真实完整、基层“三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开展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推动完成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方面,完成对全国832个贫困县的审计全覆盖,共推动追回、盘活和发放资金770多亿元。污染防治方面,全国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3000余个,涉及4600多人;组织实施中央生态环保资金等专项审计,推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和环保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运营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审计18个省及所辖36个市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推动严格规范举债行为,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入使用;审计37家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情况,督促将不良贷款真实入账,并加快清收、处置。四是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保障资金和物资及时拨付、安全管理。疫情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审计署迅速组织全国2万多名审计人员,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促进相关资金和物资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等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促进相关民生政策精准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六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共审计1.8万名领导干部,查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700多亿元。
三、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法规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是大力推进审计法修订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的沟通汇报工作,加快推动修订进程,审计法修订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二是动态清理审计规章,对8件规章按程序予以废止并报送备案。三是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相关规则、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等制度40余项。四是组织完成3个审计领域的国家审计指南、8个审计领域的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修订、编写工作,强化审计实务指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全年对55项规范性文件、86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促进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力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审理、客观求实、严格把关,有效助力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三是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广泛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0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四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共征求专业法律意见220多次。
五、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6月和12月,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先后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全年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8件。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审计工作报告全文、相关公告及解读等稿件;转载省级审计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公告情况;答复信息公开申请42件、署门户网站公众咨询285件。三是加快编制审计署权责基础清单,按时报送中央编办进行初步审核,明确审计权责边界。四是厘清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关系,署机关党委与人事教育司分设,机关党委加挂“巡视工作办公室”牌子,形成党群、纪检和内部巡视工作有机衔接、同向发力的协同机制。五是注重加强自我监督。组织对4个特派办和6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进行质量检查,完善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完成对8名署管领导干部、7名审计厅厅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和2019年度审计署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六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1起,倒逼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应对行政诉讼20起,审结案件均胜诉。七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接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4600余件,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及时转送业务部门结合审计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全面及时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审计署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审法发〔2020〕33号),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并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报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二是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观看法庭庭审录像纳入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积极将法治建设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三是持续加强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培训。坚持新入职审计人员审计法律法规培训机制和市县审计局局长培训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审计能力”教学机制;举办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暨复核审理能力提高班等。四是利用中国审计报、署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署管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微视频征集展播、线上知识竞答等方式,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五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向全国普法办公室报送审计署“七五”普法总结材料和专题材料。
2020年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审计法治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审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制定2021年至2025年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契机,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细落实,持续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