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闻出版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鼓励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底以前,对综合类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的发行收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 综合类科技报纸是指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的科技报纸。其具体范围是,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在报纸批准登记时分类认定的综合科技类报纸,详见附件1。
科技音像制品具体范围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分类代码(ISRC)中的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 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的增值税退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社、报社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等)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2005年底以前,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对境外单位转让上述播映权等无形资产应代扣(缴)的营业税;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影视作品的税号范围见附件2。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捐赠法》的规定,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认定标准和办法,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有关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认定。
六、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由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税务部门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七、本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
2.进口影视作品税号范围
附件1: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
中国职工科技报 CN11-0009 鲁西科技报 CN37-0049 |
科技日报 CN11-0078 河南科技报 CN41-0019 |
科学时报 CN11-0084 武汉科技报 CN42-0081 |
北京科技报 CN11-0144 科技信息快报 CN42-0083 |
中学生科技报 CN11-0202 湖北科技报 CN42-0084 |
科技文摘报 CN11-0204 科教导报 CN42-0103 |
大众科技报 CN11-0211 湖南科技报 CN43-0034 |
河北科技报 CN13-0030 科技导报 CN43-0044 |
家庭百科报 CN13-0043 科学先驱报 CN44-0112 |
山西科技报 CN14-0009 广东科技报 CN44-0113 |
科技消息报 CN14-0015 湛江科技报 CN44-0116 |
内蒙古科技报 CN15-0043 广西科技报 CN45-0021 |
少年科普报 CN21-0060 教科导报 CN46-0021 |
吉林科技报 CN22-0032 四川科技报 CN51-0046 |
东北朝鲜族科技报 CN22-0039 少年百科知识报 CN51-0058 |
黑龙江科技报 CN23-0033 贵州科技报 CN52-0025 |
科学发现报 CN23-0035 云南科技报 CN53-0028 |
科学生活报 CN23-0045 西藏科技报 CN54-0007/-Z |
上海科技报 CN31-0008 西藏科技报 CN54-0008 |
青少年科技报 CN31-0023 陕西科技报 CN61-0024 |
社会科学报 CN31-0034 农业科技报 CN61-0062 |
江苏农业科技报 CN32-0001 农业科技报 CN61-0068 |
江苏科技报 CN32-0019 科技鑫报 CN62-0024 |
浙江科技报 CN33-0016 青海科技报 CN63-0013 |
浙中科技报 CN33-0052 宁夏科技报 CN64-0003 |
安徽科技报 CN34-0023 新疆科技报 CN65-0045 |
福建科技报 CN35-0009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CN11-0237 |
山东科技报 CN37-0007 中国技术市场报 CN12-0020 |
山东科技信息报 CN37-0016 实用技术信息报 CN13-0032 |
附件2:
【部分失效依据】 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及第三条的营业税政策规定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2月5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